主旨: | 為防止愛滋感染年齡層下降,再次提醒各校確實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附帶決議第1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3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17683號函辦理。 |
二、 | 請各校確實執行旨揭附帶決議第1項:各級學校(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職)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對學生安排至少1小時的愛滋教育時間。上述教育課程內容至少應涵蓋下列項目:1.基礎愛滋知識與預防方法;2.疾病價值觀澄清與多元性別意識;3.與感染者相處之道;4.愛滋體驗教育。 |
三、 | 為統計本縣執行情形,請各校至教育處線上填報105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