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5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50382號函辦理。 |
二、 | 為公開表揚防疫績優人員及團體,以激勵防疫人員工作士氣,衛生福利部辦理旨揭獎勵,以鼓勵105-106年度對防疫業務之研究、策劃及推行具有重大貢獻者或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人員及團體。 |
三、 | 旨揭計畫獎勵對象及組別: |
(一) | 公務類: |
1、 | 個人組: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軍公教及公職人員。 |
2、 | 團體組: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公立機關、學校、醫院、監所、軍事單位等。 |
(二) | 非公務類: |
1、 | 個人組: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個人。 |
2、 | 團體組: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著有績效之非公立醫事機構、學校、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立案之人民團體等。 |
四、 | 104、105年度已獲獎鼓勵者,不予受理。另請儘量推薦基層醫療服務人員及防疫人員;參與較多國際事務、具較高學術地位之防疫貢獻者,請改推薦參加其他專業獎章為宜。 |
五、 | 請欲參加之學校於106年6月23日前將相關資料逕送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承辦人憑辦。另依旨揭計畫參獎限制,每一推薦單位之公務類推薦案以5件為限,非公務類推薦案則不受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