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防部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
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
二、目的:
(一)為使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申辦
作業符合公正、公平原則,合理調節人力運用,以
利動員準備工作推行。
(二)提升本縣公私立各國民中小學業務承辦人對後備軍
人緩召3款逐召4款業務瞭解,及改進上年度作業缺失。
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