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府公文管理系統收發版-承辦公文查詢權限限縮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有機關來文表示目前本府提供之公文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公文系統),承辦人進行公文查詢可查到各課室公文,因人事及主計等函文易有涉及同仁個人資料之疑慮,擬請本府將承辦公文查詢權限進行限縮為承辦人僅能查詢所屬課室之公文。 |
二、 | 本府公文系統分為三個版本,部分功能無法針對單一機關進 行調整,此次承辦公文查詢規則調整將影響使用此版本之機 關(包括本府所屬二級機關、本縣衛生所、公所、代表會、 警察分局及學校)。 |
三、 | 有關旨揭權限限縮一案,本府擬依權限最小化原則,將承辦公文查詢權限進行限縮為承辦人僅能查詢所屬課室之公文,請各機關依作業需求考量評估,若有意見,請於109年5月6日以前回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