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避免學校教職員工生遭狂犬病動物咬傷及疫情擴及犬貓,請學校配合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務必於109年8月20日前完成校園犬貓疫苗施打作業,並加強防疫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57520號函辦理。 |
二、 | 請有校園犬貓之學校依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排定之巡迴施打期程,就近自行攜帶犬貓前往施打,或各校自行攜帶犬貓至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施打;若校內犬貓數較多,請逕洽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協助至學校施打。 |
三、 | 有關全國狂犬病巡迴注射行程及相關訊息,請逕洽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址:http://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0975)查詢,併附109年度全國各地方防疫機關-狂犬病業務承辦人聯絡資料供參(附件)。 |
四、 | 請各校務必於109年8月20日前完成校園犬貓疫苗施打作業並於109年9月3日前至校務系統線上填報校園犬貓狂犬病疫苗施打情形(無則填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