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4
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自105年8
月5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5年8月12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50691號函辦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