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民國105年10月12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試
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27條規定,106年1月1日以後
之考試錄取人員於受訓期間應參加公教人員保險。
爰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認定
是類人員參加公保相關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依據銓敘部105年10月18日部退一字第
105415394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抄本1份)
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