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總處105年4月11日總處給字第
1050038106號函訂之「105年各機關推動公教員
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評選計畫」辦理。 二、為利各機關推動公教員工參與志願服務相關經驗
之拓展及強化,本總處藉由評選各機關推動公教
員工參與志願服務標竿案例,蒐整獲獎案例編輯
成電子書,已置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www.dgpa.gov.tw)給與福利處「福利文
康」區供下載參閱。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