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會關注學校教學人力安定性,達成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
自103年8月1日起得予緩召,推動兵役法等相關法規修法等配套
亦已完竣,合先敘明。
二、本會持續關注代理教師召集權益,陳請立法院費鴻泰委員協
助,召開國防部與教育部兩部協調會並達成共識,本會據以函請
國防部釋明,相關函文請詳參附件。
三、綜上,敬請貴校轉知相關人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是類人員,於其聘任期間因
故無法接受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填具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書
,並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所屬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
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以維渠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