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1050062475號函,
自106年1月1日起,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每人
每年業務相關學習時數規定應修畢花蓮縣政府組裝課程及
「當前政府重大政策」線上課程,共計21小時。
二、所謂公務人員,係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
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包括依法任用、派用之
有給專任人員、依法聘任、聘用及雇用人員及公務人員考
試錄取人員,並以106年9月30日在職之人員計。
三、請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人員本於行政院函示及本府訂定
之年度訓練實施計畫,務必提前於106年5月31日(星期三
)地方行政研習e學中心關站前修畢線上研習課程,並請
將學習記錄送交各機關(構)、學校之專(兼)任人事人
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