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年6月2日高市教高字第1063349 8600號函辦理。 二、該市所屬那瑪夏國中、溪埔國中、甲仙國小及民權國小目 前有商借一般地區教師之需求。貴校教師如有意願且符合 「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商借至偏遠離 島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商借條件(資格由各校自行審 查),請查填申請表,另附申請人合格教師證影本、所具 專長相關證明文件及最近5年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 份於期限內報府,俾函復高雄市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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