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50022742號函辦理。 |
二、 |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疾病。流感症狀包括發燒、頭痛、流鼻水、喉嚨痛、咳嗽、肌肉酸痛及疲倦等。高危險群的病患(65歲以上長者、嬰幼兒、高風險慢性病患及孕婦等),可能引發嚴重併發症,甚至導致死亡;最常見併發症為肺炎,其他還可能併發中耳炎、鼻竇炎、腦炎、心肌炎、心包膜炎等。 |
三、 |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新聞稿指出,目前流感疫情主要仍以A型H1N1流感為主,約佔7成。本流感季自去(104)年7月1日以來,截至今(105)年2月22日已累計771名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9成5以上重症患者未接種本季流感疫苗。我國自去年12月1日起即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對象,增加「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及「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2項,且尚未檢出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具抗藥性的病毒株。爰符合使用條件之病患應及早用藥,以減低病毒對身體之影響。 |
四、 |
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請持續加強下列各項防治工作: |
1、 |
提供相關工作人員、學生與家長正確防治流感相關知識。 |
2、 |
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安全之自來水設施、以及肥皂或洗手乳等洗潔劑。 |
3、 |
注意環境衛生,如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 |
4、 |
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清潔工具與清潔劑,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
2、 |
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及注意呼吸道衛生,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如有呼吸道症狀時應配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 |
4、 |
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群聚感染情形,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
5、 |
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儘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
6、 |
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困難、急促、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高燒持續72小時等流感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以掌握治療的黃金時間。 |
2、 |
儘量避免讓學生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或與病患接觸。 |
3、 |
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吃東西前、如廁後需加強洗手。 |
4、 |
師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除依醫師指示治療外,宣導請假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返校上班(課),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以避免傳染他人。 |
六、 |
倘貴校有流感患病學生,務必至校安通報填報(一般性傳染病-流感),同班一週內出現2位患病學生請通報衛生單位進行群聚感染監控調查。倘有群聚感染之虞請貴校逕行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成員包含學校代表、家長代表及衛生單位等)開會決議停課與否,再擬定補課計畫。並將停課決議填入校安通報後通知本府教育處承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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