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 【系統公告】本府109年1月1日起限制公文系統附件上傳可編輯檔案之格式:禁止微軟Office檔案格式,系統僅接受ODF開放文件格式。 |
說 明 | 一、 依據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料平臺、載具多元化趨勢,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資訊及政府機關間、政府與企業之資料交換,國家發展委員會極力推廣如為可編輯之檔案,應使用ODF開放文件格式檔案取代商用軟體格式。 三、 因應國家發展委員會要求各機關電子公文發文附件可編輯檔案,使用ODF文件格式比例,應於109年12月31日達成100%,本府於109年1月1日開始限制公文系統附件上傳可編輯之檔案,禁止上傳微軟Office檔案格式(例如:.doc、.xls、.ppt、.docx、.xlsx、.pptx),僅可上傳ODF開放文件格式(例如:.odt、.ods、.odp)。 轉檔提醒: 請勿以商用編輯軟體轉存方式產出ODF格式之文件,避免造成文件排版不一致或無法開啟情形,應採用國發會ODF文件應用工具(附件1)、LibreOffice或OpenOffice等編輯軟體開啟商用格式文件,再另存為ODF格式。 |
公告時間 | 109/01/03~109/06/30 |
附件說明1 | NDC ODF Application Tools_x86-2.0.2.m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