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
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05年8月3日發布,請查
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考試院105年8月3日考臺組貳二字第
10500054091號及行政院同年月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487922號令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本部
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
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愛迪生